新增采矿用地新增采矿用地新增采矿用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
2023年6月19日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为落实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要求,规范存量 2023年7月10日 — 《通知》主要针对建立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的机制提出6项具体措施: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 一文解读采矿用地新政!建设土地资源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务院部门文件
2022年11月18日 — 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 2022年11月26日 — 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 中国地质调查局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
2023年7月17日 — 据介绍,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以下简称“202号文”),在原有用地政策基础上,创新性提 2022年12月6日 — 在深入调研、听取企业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诉求的基础上,《通知》主要针对建立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的机制提出6项具体措施: 政策解读 如何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图解+要点!深度解析采矿用地保障新政澎湃号政务澎湃
2022年12月8日 — 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 2022年11月25日 — 《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 部分矿山“有矿无地”,自然资源部出台全链条新政绿政公署

自然资源部: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采矿用地手续
2022年11月25日 — 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还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通知》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 2022年11月25日 — 在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方面,《通知》提出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允许复垦修复的

政策解读 如何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2022年12月6日 — 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据此,采矿企业可积极利用政策,盘活复垦存量采矿用地,满足企业采矿用地合理需求。2022年11月25日 — 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还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通知》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自然资源部: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采矿用地手续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建立新旧采矿用地挂钩制度促进
2023年10月15日 — 市县政府和采矿企业要在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履行好耕地保护责任担当,强化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机制,解决好采矿项目耕地占补指标需求问题。耕地占补指标来源及交易规则按现有规定执行。 六、规范采矿 2023年3月10日 — 内蒙古自治区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 章 总则 条 为保障全区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增强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多途径、差别化统筹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矿用地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允许复垦修复的
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11月1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 2023年6月20日 — 第四条 采矿用地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加大存量采矿用地盘活利用力度,拓展新增采矿用地 保障途径,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确定土地用途。复垦修复地块按照“宜耕则耕、宜林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6月27日 — 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以用于本企业在省域内的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政府出资组织实施矿山用地复垦修复的,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出资的人民政府所有 2021年2月23日 —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对新增的采矿用地,凡不符合划拨取得条件的,都应该以出让方式取得。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划拨用地目录》的修改,出让方式将逐步成为新增采矿用地的主要取得方式。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采矿

《从晏谈矿》2021第41期:采矿许可证不得作为合法新增
2021年12月20日 — 另一方面要避免出现违法用地的情况,更要注意采矿许可证不是合法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定依据,获得采矿许可证后仍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尤其要注意临时用地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的审批。 矿业动态 1、《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2022年3月2023年12月19日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 号),为落实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要求,规范 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 复垦修复土地验收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允许复垦修复的
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11月1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 2022年11月25日 — 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省域范围内,下同)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 自然资源部:加大采矿用地支持力度 保障国家能源资源供应安全

自然资源部答复:采矿用地办理临时用地政策调整
2023年12月28日 — 明确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 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将采矿项目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审批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的 2023年6月20日 — 第四条 采矿用地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加大存量采矿用地盘活利用力度,拓展新增采矿用地 保障途径,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第五条 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确定土地用途。复垦修复地块按照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

国务院已同意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新增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采矿
2019年8月13日 — (来源: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8 月 6 日,自然资源部向西乌旗人民政府出具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单,这标志着该煤矿在缴纳完成新增建设用地( 9746111 公顷)土地有偿使用费( 136445554 万元)后,下一步将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2023年7月15日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为落实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要求,规范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中的存量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

合法采矿、违法用地?矿业用地难题该如何破解? 360doc
2023年7月6日 — 8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可由自然资源部直接安排用地指标,未纳入的可使用年度计划指标或增减挂钩指标,还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2020年7月23日 — 其中,评估利用的全部溶剂用石灰岩矿新增资源储量为 4291万吨,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1435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伍仟壹佰圆整,评估利用的全部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增资源储量为 75929万吨,其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为232174万元。安徽省青阳县阳山溶剂用石灰岩矿、方解石矿 Chizhou

WLK怀旧服采矿专业 1—450级速冲攻略 17173魔兽世界专区
2022年9月23日 — WLK怀旧服采矿专业1—450级速冲攻略 魔兽世界2024年5月31日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主办,南方新闻网承办。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切实推动我省城镇建设用地政策有效落地,全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我厅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部、省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用地政策,按照“源于现有政策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政策指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
2023年7月17日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明确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土地验收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对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 2023年7月7日 — 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以用于本企业在省域内的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政府出资组织实施矿山用地复垦修复的,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出资的人民政府所有,可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人民
2022年11月28日 — 人民政协网11月26日电(记者 高志民)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妥善处理权属问题和 2023年11月22日 — 根据《分类指南》试行情况,结合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区三线”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用地用海审批和执法监管的实际需要,以及更好满足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需求,自然资源部决定对《分类指南》予以修订并正式施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允许复垦修复的
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11月1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 2023年5月11日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部署,提升工业用地单位面积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自然资源部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进行了修订。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一图读懂 自然资源部: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复垦项目土地
2022年11月25日 — 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采矿企业可对本企业在本地区(省域范围内,下同)依法取得的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也可对本地区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进行复垦修复并使用腾退指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得高于复垦 2023年10月30日 — 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做好采矿项目布局、规模和时序安排,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在符合 “ 三区三线 ” 等红线底线管控规则前提下,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用地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工作的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6月27日 — 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以用于本企业在省域内的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政府出资组织实施矿山用地复垦修复的,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出资的人民政府所有 2022年11月18日 —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还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现就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务院部门文件

【文件解读】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关于明确存量
2023年8月29日 — 该负责人介绍,《通知》对202号文规定的存量采矿用地适用范围做了具体界定:一是义务人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简称“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系依据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成果认定的、义务人已灭失且未治理的废弃采矿用地;二是存在义务人的已 2022年11月25日 — 《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 部分矿山“有矿无地”,自然资源部出台全链条新政绿政公署

自然资源部:进一步加强采矿用地保障 光明网
2022年11月25日 —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妥善处理权属问题和利益关系、规范复垦修复 2021年3月8日 — 前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开始一段时间,各地规划方案虽经过多次调整,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未下达前仍不能作为最终方案。自然资源部提出指标未下达前以2030年计划指标作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着重解决建设用地落地问题的依据,同时提出规划方案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是什么? 知乎

做好“矿”“地”文章!我国矿业用地管理相关政策扫描 //全国
2022年6月24日 — 为创新采矿用地管理方式,推进采矿用地管理制度改革,2005年原国土资源部通过《关于对广西平果铝土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在广西平果铝土矿设立采矿用地供地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将原来先征收后出让的方式改革为以临时用地的2022年10月21日 — 以下情形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2)“探采合一”和“探转采”油气类及钻井配套设施建设用地;(3)具 再加力 四类情形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成都发布《新规

收费项目 ln
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有偿使用费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管理法》、《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 2023年2月17日 — 各地要将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按照《通知》精神,明确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对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作出空间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修订)(征求
术 语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镇)域范围内所有土地,本标准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以及其它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它非 2022年12月6日 — 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据此,采矿企业可积极利用政策,盘活复垦存量采矿用地,满足企业采矿用地合理需求。政策解读 如何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

自然资源部: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采矿用地手续
2022年11月25日 — 地方政府和采矿企业还可以通过将采矿项目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通知》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2023年10月15日 — 市县政府和采矿企业要在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履行好耕地保护责任担当,强化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相挂钩机制,解决好采矿项目耕地占补指标需求问题。耕地占补指标来源及交易规则按现有规定执行。 六、规范采矿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建立新旧采矿用地挂钩制度促进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矿用地
2023年3月10日 — 内蒙古自治区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 章 总则 条 为保障全区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增强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多途径、差别化统筹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11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11月1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通知》提出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从统筹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鼓励使用复垦修复腾退指标办理用地手续、允许复垦修复的新增耕地用于占补 自然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采矿用地保障,允许复垦修复的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
2023年6月20日 — 第四条 采矿用地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加大存量采矿用地盘活利用力度,拓展新增采矿用地 保障途径,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应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确定土地用途。复垦修复地块按照“宜耕则耕、宜林 2023年6月27日 — 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以用于本企业在省域内的采矿项目新增用地 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政府出资组织实施矿山用地复垦修复的,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及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出资的人民政府所有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采矿
2021年2月23日 —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对新增的采矿用地,凡不符合划拨取得条件的,都应该以出让方式取得。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划拨用地目录》的修改,出让方式将逐步成为新增采矿用地的主要取得方式。2021年12月20日 — 另一方面要避免出现违法用地的情况,更要注意采矿许可证不是合法新增建设用地的判定依据,获得采矿许可证后仍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尤其要注意临时用地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的审批。 矿业动态 1、《自然资源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规范》2022年3月《从晏谈矿》2021第41期:采矿许可证不得作为合法新增